2019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颐养院招聘1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持有初级(含)以上中式面点师技能证书的点心师1名。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业院校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含)以上护士证书的护士2名。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养老护理员8名。
4、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的电工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虑招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干部员工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好面试、现场实操命题等考试环节的保密工作。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投递简历及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4、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85号。
5、报名要求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婚育情况证明(或未婚证)、报考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技能证请附带。
(2)报考者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亲笔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初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试
面试试题由区颐养院负责命制。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广州市增城区颐养院。
3、根据岗位性质采取面试和现场实操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page]
(2)现场实操内容:
护士:主要是对日常老年人护理(包括血压测量、伤口清理、包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护理员:主要是对日常老年人护理(包括洗澡、穿衣、脱衣、替换纸尿片、喂食、翻身、上下轮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4、考试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面试和现场实操方式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组成,其中,面试和现场实操均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环节由7名评委组成,考试评分实行每位评委独立评分,考生考试顺序实行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及现场实操成绩均由7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5名评委分数的平均分为考试成绩,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次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考生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持有技能资格证书或有民政工作经验者优先招用,如无技能资格证书或民政工作经验者,则按实操成绩的高低进行成绩排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三)体检
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增城区颐养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增城区颐养院目前在职在岗合同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年薪5.5万元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增城区颐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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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颐养院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