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宜宾翠屏区考调在编在职教师54人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54个,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翠屏区<不含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
4.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报考城区学校(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学校)考调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县(区)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2.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报考农村学校(李端镇、牟坪镇、宋家镇、李庄镇、菜坝镇、明威镇、宗场镇、邱场镇、高店镇 、金坪镇、思坡镇、双谊镇、永兴镇、白花镇、孔滩镇、王场镇、象鼻街道范围内学校)考调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镇(乡)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镇(乡)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
(2)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所有年限均指周年。如“年龄40周岁及其以下”,指截止2019年8月31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荣誉证书、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
(4)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4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体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费5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9年7月26日下午14:00―17:0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翠屏区教体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7月31日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综合考核。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综合考核。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3.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
2019年8月2日下午14:00—17: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领取,并缴纳面试费80元。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详见综合考核通知单,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
(四)加分:
1.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6分;
2.加分项目及标准:
(1)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1.2分、地(市)级加1.8分、省级加2.4分、国家级加3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类别称号不累计加分,只按最高层级加分。
(2)2014年以来至今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县(区)级加1.2分、地(市)级加1.8分、省级加2.4分、国家级加3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层级加分。
3.申请加分时间、方式:2019年8月2日下午14:00—17:00,考生到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进行申请,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提供申请加分项目的证书、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加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岗位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七)递补
在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余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政审
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选岗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辞聘解聘者不予聘用。所有考调人员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调动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 http://www.ybrc128.com/(中国三江人才网)
监督电话: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831-8206302;
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831-8235947。
咨询电话: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8205965、8206177;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8237647、8237648。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附件2.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4.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