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招聘教师12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职业中专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教师12名,具体信息见《江永县2019年公开招聘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12333.yzcity.gov.cn/)、江永县人民政府(http://www.jiangyong.gov.cn/)。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至2001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以发布公告日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六)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的人员;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
(六)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jyxzz200801@126.com)。
(2)报名地点及时间:
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县职业中专实训楼六楼小会议室。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7月28日。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至少3份)、“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及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经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
(2)笔试内容:语文、数学、音乐、旅游服务、电子电工、财会、汽修教师岗位为现行职高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笔试实行百分制。
(3)笔试考点及时间:
县职业中专学校,2019年8月6日8:30—10: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于2019年8月4日至8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职业中专实训楼六楼小会议室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及查询地点:
2019年8月7日17:00,考生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永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及江永县教育局一楼公布栏查阅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名单公示时间:
面试名单公示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江永县政府网)。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16日,地点:县职业中专。
(3)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语文、数学以职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音乐、旅游服务、电子电工、财会、汽修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操作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为展示舞蹈和声乐。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则须进行面试加试,其他科目以技能展示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测。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江永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服务期5年以上(试用期一年),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招聘人员编制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江永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语文、数学专业教师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聘用。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永县公开招录(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永县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联系人:刘老师(13469365949)、李老师(13874626593)
江永职中:0746-880299513874742615(何老师)、15807482255(蒋老师)
监督电话:中共江永县纪委:0746-5722857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751256
江永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2372005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永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