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三亚市天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亚市天涯区招聘单位属于三亚市天涯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九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被聘用者为我区副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及人数见《三亚市天涯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之后出生);
7.符合《三亚市天涯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要求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5日上午09:00至7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三亚市天涯区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59
3.报名提交电子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
(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备验);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原单位、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备验);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有二维码标识);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备验);
(7)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备验);
(8)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
(9)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文化基础、判断推理等方面的内容。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3天。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数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含)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按规定程序研究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三)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38760;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88911665。
附件:招聘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