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17 15:54:08
  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1.办公室行政助理(3人)


  协助完成研究生院相关处室业务辅助工作。


  2.信息化建设专员(1人)


  负责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35周岁以下(1984年以后),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信息化建设专员须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500字左右自荐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制作为一份PDF文件,并将所有应聘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命名方式为:G1/G2+姓名(G1:行政助理、G2:信息化建设专员),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yjsy@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生院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认证。现场认证通过者,参加招聘考核(笔试、面试)。


  3.通过招聘考核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研究生院将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海月


  电子邮箱:yjsy@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9660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31室


  附件下载 >>>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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