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东明县司法局公益岗位招聘40人简章
东明县司法局第二批公益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东明县司法局继续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40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基层司法协理
2、报名要求:35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录用。
3、前期报名参加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招聘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东明县司法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0530-7211857
报名时提交本人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东明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创业登记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填写《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名额不超过岗位招聘数量的3倍。
四、录用及待遇
1、人员录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并进行公示。
报名人被录用后,由司法局负责具体日常管理。被招聘人员与司法局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被招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益岗位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年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二是工作补贴,被安排兼任村法律顾问者,还同时享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贴,具体为每人负责3-5个行政村,每个村原则上每年3000元工作补贴,实际发放数额由司法局年终对个人工作进行考核后确定。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尚未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者,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满三年的人员,不在这次招聘范围之内。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