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许昌鄢陵县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20人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2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工作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许昌市户籍。
6、年龄为33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7、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对应。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的。
⑶正在鄢陵县事业单位任职的在编人员或服务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的人员,其它县市不限。
⑷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7月17日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鄢陵教育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2019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鄢陵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②填写《鄢陵县2019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蓝底1寸彩色照片4张(含报名表上2张)。
③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9年8月4日至5日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学科招聘取消,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为100分。
②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有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
(1)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
在鄢陵教育微信平台公示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公示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示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和标准》对总成绩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六、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2、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录用。
特别提醒:新聘人员在鄢陵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鄢陵县教育系统。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鄢陵县监察委全程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374—7107022
附件: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