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简章

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2019-07-18 17:18:30

  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政策法规,根据《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方案》,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坚持“党管人才,以岗位需求为本”,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其中: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汽修专业资格证人员4名;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人员2名;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及初级以上资格证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具有科尔沁区户籍;


  (三)性别要求:男性;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取得高中毕业文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高中以上取得毕业文凭的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24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汽修专业资格证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并加考实际操作和走访考察,同时在考核总分值上增加5分;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初级会计资格证及初级以上资格证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同时在考核总分值上增加5分。当特殊技能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时,与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合并使用。


  (六)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突发性疾病史。


  身高:160cm以上;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视力(裸视):左眼不低于4.5、右眼不低于4.6


  (七)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八)身体和心理健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本科生、研究生、全日制普通中等教育在读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4.纹身图案和刺“字”、“点”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招聘方案。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及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8月2日(8:30-12:0014:3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消防一中队(科尔沁区明仁大街373号,科区实验小学东门南50米)。


  联系电话:1874735361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正反面打印)。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籍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报名费20元,心理测试50元、体能测试四项100元,岗位适应性测试四项100元,体检费用自理,共计270元/人(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招聘结束后根据每人进入的环节一次性予以返还。


  (二)体检


  在指定的二甲级医院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能测试


  1.体能考核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俯卧撑。


  2.体能考核总分值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合格者进入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详见附件2)


  (五)岗位适应性测试


  1.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包括:负重登五楼、攀登15米金属拉梯、黑暗环境搜救、徒手过独木桥。


  2.岗位适应性测试考核总分值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详见附件2)


  (六)面试


  经上述各项测试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特长测试


  面试结束后,消防大队将对有机修、驾驶技能人员进行特长测试,测试合格后,将在总成绩计算时加入一定分值。(详见附件3)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成绩×4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加分项目分值,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依此类推进行区分。


  (九)政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人社部门备案。


  3.递补。因应聘者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培训期间不合格、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培训后半年内可进行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入职培训。新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训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批准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工作3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协议条款处理。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参照国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核定。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60%部分),并纳入区财政预算。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按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单位缴费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五、管理使用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生活,伙食标准比照预备消防士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专职队员制式服装。工作范围在科尔沁区内,含乡镇一级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城市消防救援站。工作内容主要以火灾扑救、抢险救灾为主,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轮休制,每月安排不少8天的休息时间。


  (二)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年底前对消防员进行量化考评,合同期限内累计两年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纪人员,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至少有两次考核为称职或称职以上,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同意进行续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方案由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机修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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