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芜湖无为县城区中小学选调110人教师公告

来源:无为县教育局 2019-07-19 10:22:59
  无为县2019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无为县高中学校和城区学校布局调整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意见》、《牛埠中学撤并调整实施方案》和《关于2019年度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指标的批复》(无编〔2019〕11号)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实际教学需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无城城区中小学选调110名在职教师,现就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第一类:面向牛埠中学教师中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人员选调部分教师。选调计划分学科按实际报考总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岗位定在城区高、初中、小学。具体计划及岗位在报名结束、考试之前公布。


  第二类:面向牛埠中学教师中具备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选调部分教师。选调计划分学科按实际报考总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岗位定在城区初中、小学。具体计划及岗位在报名结束、考试之前公布。


  上述类别分学科报考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纳入综合科,选调计划数以综合科类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


  第三类:面向全县其他农村中小学(不含襄安中学、城区中心学校所辖学校,下同)选调教师,具体岗位待第一类、第二类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公布,并由单位组织报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牛埠中学教师报考,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不限。报考第一类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报考第二类须具有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所报学科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学科一致;报考第三类须具备的条件为: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荣誉称号的放宽至1974年7月18日),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原撤并学校教师报考,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不限),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所报学科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②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③擅自离岗达一个月以上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布选调岗位、考试、资格复审、公示和自主择岗、审批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第一、二类人员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9—20 日,由学校组织报名并汇总上报。第三类人员待第三类选调岗位公布后由县直学校(中心校)组织统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随第三类选调岗位一同公布)并汇总上报。


  2、汇总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第一、二类报考人员申请加分材料,所在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以学校为单位出具总介绍信,注明同意报考人员名单、学段、学科)和无擅自离岗1个月以上行为的证明。


  4、报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所在中心校(县直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无为县2019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交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经单位验证后盖章)。


  5、所有报考者限报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第三类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公布选调岗位。根据牛埠中学教师实际报考人数,公布第一、二类分学科选调计划及岗位。待第一类、第二类报名结束后三天,公布第三类分学科选调计划、岗位。


  (三)考试。


  1、报考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学科,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高中阶段专业知识为主),占7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占3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前2日由考生所在单位派员至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准考证,并负责发送至每位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综合科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等。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考试费45元。


  3、加分。为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对在教育教学岗位表现优秀获得奖励的第一、二类选调报考人员设置加分项。第一、二类报考人员自2014年以来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所任教班级获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少先队(共青团)集体;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部门活动获县三等奖及以上的;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得县级三等奖以上;主持并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每一项加1分,获得多项的累积至3分封顶,经公示无异议后计入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考试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年龄大的优先)。由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予以全程监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学校和相关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当年及之后两年的选调资格。


  (五)公示及自主择岗。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无为县教育局网站、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一周,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根据考前公布的计划和岗位,依据考试成绩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按高分优先的原则(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年龄大的优先),由拟调对象依次自主择岗。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放弃资格产生的空岗,实行一次性递补。


  为保证选调工作严肃性和城区学校办学需求,对自主择岗后放弃岗位的报考人员,放弃岗位后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城区选调考试。


  (六)审批和聘用


  根据自主择岗结果,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统一办理选调教师的调动手续。第一、二类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保持不变;第三类选调到城区学校教师,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新参加录用学校职称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关教师选调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无为县教育局网站、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选调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选调公告给选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0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附:


  《无为县2019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无为县2019年选调教师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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