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思源公证处招聘公证辅助人员2人公告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19 10:46:17

  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关于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系广安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本处主要办理国内经济、民事、涉外及涉港澳台等公证事项。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岗位(1):工作人员1名;


  岗位(2):工作人员1名。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岗位(1)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2)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汽车的男性优先;


  4.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待遇


  具体工资待遇面议,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8月9日(工作时间内)。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即日起至2019年8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26-2333462。(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3.报名材料:


  (1)《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临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参加面试。考试时,应聘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


  考试得分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六)试用


  考察合格进行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七)聘用


  试用合格后,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临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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