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平凉崆峒区委组织部等单位选调1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党史研究室、团区委机关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名。现就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拔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为确保区委部门(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党史研究室、团区委机关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其中:
1.区委组织部:拟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区委组织部机关选调1名,区委党员教育中心选调2名;
2.区委宣传部:拟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区委宣传部机关选调1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选调3名;
3.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拟选调工作人员4名;
4.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
5.区委党史研究室: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
6.团区委: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三、范围条件
1.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范围为:区属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干部(教育、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2.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选调对象必须具有3年以上(2016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省、市、区招录的各类服务期内项目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7月24日,共2个工作日。须由本人报名,不可代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单位党委、党组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份);
(3)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需提供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身份审核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注意见盖章);
(4)要求有党员身份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公室、人事工作经历的岗位,需由单位出具本人党员身份证明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注:若报名人数与所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要求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选调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提供资料、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测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前来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测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考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测评方式:回答评委提问。
测评评分办法: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4.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6.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计划生育(见附件3,填写计划生育审核表,正反面打印)等情况,并撰写考察材料。
7.确定人选:依照总成绩,综合组织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拟选调试用人员到选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8.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试用干部试用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公开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选调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0933—8216359(区委组织部)
附 件:
2019年崆峒区区委部门(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