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莆田学院招聘实验员3人公告
莆田学院2019年人才需求(实验员)公告(二)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
岗位 编号 |
岗位性质 |
需求学科专业 |
需求数量 |
学历学位 要求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
J201901 |
实验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信息与通信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基础医学部 |
J201902 |
实验员 |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医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
J201903 |
实验员 |
药学、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要求:
(一)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7月1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三)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已经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在面试时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验考核时提交。
(六)报考J201902、J201903岗位的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实验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邮箱:rsczp2019@ptu.edu.cn,邮件标题: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实验员。联系人: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94-2657730、2692354。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 2019年8月16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实验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三)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
(四)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