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招聘3人公告

来源:成都天府新区 2019-07-22 13:32:50

  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的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始建于1951年,1999年达“一级甲等”中医医院,2012年创建为“成都市示范乡镇卫生院”。2015年被授予国家级“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2017年荣获市级“最受欢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被授予“成都市优秀示范乡镇卫生院”的称号。


  医院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正街31号,距兴隆湖2.5公里,临梓州大道。占地面积5814平方米,建筑面积6495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60 张,全院共有职工58人,其中临床医生25人(包括主治医师7人、初级职称18人,中医医生9人);护士15人,其中主管护师2人。设置有:西医内外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针灸理疗科、妇科、妇保儿保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波诊断室、心电图室)等科室。医院主要承担辖区内3万余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天府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天府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和中级职称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科室

招聘岗位

应聘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执业资格

其他条件

口腔科

口腔医生

1

口腔医学

大专及以上

口腔执业医师及以上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医技科

放射医生

1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执业医师及以上

有全科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财务科

收费员

1

会计专业

大专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

有工作经验、持统计证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31日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


  (1)应聘者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彩色证件照等个人相关材料,于2019年7月31日前联系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办公室登记报名。


  (2)应聘人员到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评办法


  考评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笔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40分)、业务能力(30分)和综合素质(30分)三部分。


  2.笔试时间:电话通知。


  3.笔试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4.笔试成绩公布:于考试当日14:30在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5.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6.面试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7.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5位考官按照评分表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并取平均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录取


  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三人的,在笔试环节按同一岗位招聘数1:3进入面试环节;应聘者总成绩原则上需要达到60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负责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岗位中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天府新区兴隆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试用期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877284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


  本公告由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现场咨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正街31号


  咨询电话:028-85615152(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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