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广元利州区选调中学教师13人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批准,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全省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13名中学教师补充到四川省广元市宝轮中学和四川省广元市川师大万达中学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中学教师13名(详见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完全符合《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学教师岗位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省内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参加选调的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中学教师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区政府万缘办公楼三楼); 网上报名邮箱:251731611@QQ.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关注利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两寸免冠同底证件照片三张,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的人员应将《报名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图片资料传至指定的网上报名邮箱,由利州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QQ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图片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利州区教育局在考生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资格审查由利州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五、考试和考核
(一)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公开选调方案由利州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利州区教育局组织选聘单位对拟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如所有参加应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调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广元市利州区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或未尽事宜由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或补充公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0839—3309827
网上公告电话:0839—6183058
监 督 电 话:0839—3310271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