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信阳淮滨县招聘城管协管员1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受淮滨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城管协管员,从事城管执法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0名,其中女性10名。录用后协助城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各种城管执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1年7月1日至1979年7月1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8厘米。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性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现在已是在岗政府购岗人员的不得报考。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各级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8、其他情况不适宜从事城管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2日。
2、报名地点:淮滨县为民服务大厅三楼东厅
3、报名所需材料: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淮滨县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淮滨县为民服务大厅三楼东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www.huaibin.gov.cn)
(四)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如人员不足,形成差额即可。
2、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生需按照公告时间要求,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体能测试内容为男性2000米计时跑,女性1000米计时跑。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体能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七)公示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招聘人员名单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上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拟招聘人员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聘用,并与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时间
自劳动合同签订的当月起满十二个月为一周年,一周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六、工资待遇
政府购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放1800元工资,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县财政按照豫人社(2017)79号文件规定承担。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争议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 18211777266、0376--7789868
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