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克东县招聘教师45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45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单位
1、高中:第一中学、职教中心学校;
2、初中: 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3、小学: 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
4、幼儿园:龙源幼儿园。
以上几所学校均为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人员。
4、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8月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请密切关注克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
2、报名地点:克东县人社局504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需填报后插入照片彩色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粘在一张A4纸上,A4纸上写清姓名、申报层次及学科);
(5)本县教育系统以外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须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电话:教育局0452-6154808 人社局0452-4323283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试讲成绩×50%,分值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中小学教师笔试
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小学岗位小学教材占60%、初中教材占40%;初中岗位初中教材占60%、高中教材占40%;高中岗位高中教材100%;小学班主任测试科目为语文占50分、数学占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幼儿教师笔试
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文化课考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幼师专业教材、幼教教材及课改理论常识和教学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入围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试讲的人数。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请密切关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不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
中小学教师: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试讲时只提供黑板和粉笔,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课节为报考学段的本学科教材(考生需自带学科教材)。
幼儿教师:考识谱试唱、演唱自选歌曲1段、键盘演奏一段、少儿舞蹈展示一段、简笔画。
试讲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试讲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来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到县域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克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克东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