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沧州盐山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来源:盐山县人民政府
2019-07-23 10:07:03
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县职教中心教师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盐山县职教中心是河北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盐山县唯一一所综合性技能型国办职业学校。学校地处县城北环路中段,交通便捷,经过1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融联办高职院校、中专、职高、短期培训、成人教育、就业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学校,现有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财会、机械制造、电子商务、农林6大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学科相近或一致;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6日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快报、盐山教育局网站、盐山县职教中心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2、报名地点:盐山职教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4、报名联系人:张老师:13315769562 高老师:18903176211
5、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2)填写“盐山县职教中心招聘应聘表”。
6、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7、准考证发放: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8月2日下午3:00至5:00,持二代身份证到盐山县职教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2019年8月7日 9:00—11:00。
笔试地点:盐山县职教中心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同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因考生放弃或审查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岗位参加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或从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盐山政务网发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8日在盐山县职教中心进行。
(3)面试组织及方式: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试讲(无学生授课)的方式。现场抽签,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人。
(4)面试评分: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予以当场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工作经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一年。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当年教育系统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执行。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劳动合同。续聘后工资标准比照事业单位同等情况人员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职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职教中心校长兼任。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盐山县教育局
盐山职教中心
2019年 7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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