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民政局同意,宁波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市民政局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承担社会组织年检等服务性工作。
宁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管理。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收养城镇“三无”老人等。
宁波市殡仪馆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提供殡仪服务等。
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收养、护理、教育宁波市14周岁以下弃婴幼儿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7月26日9时—2018年7月30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民政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31日9时—2019年8月2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8月5日9时—2019年8月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8月6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8月7日9时—2019年8月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2019年8月31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市民政局网站上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市民政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民政局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与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4250,褚老师;
监督电话:0574-89189352
宁波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