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委政法委编外招聘1人公告

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 2019-07-24 08:55:47
  越城区委政法委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委政法委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7月24日— 7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地点:绍兴市延安路18号越城区政府大院C-319。联系电话:88316945。


  2、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1的,重启报名程序。


  4、招聘办法:报名人数在5(含)人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在报名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1年(含)以上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需提供证明资料);共产党员,可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需提供证明资料)。计算最终得分:报名人数在5(含)人以下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加分;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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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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