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曲靖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7-25 09:44:59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办发〔2018〕5 号)的规定,经中共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遴选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有编制、岗位空缺符合流向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流向合理的选拔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人员。(详见《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全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遴选单位:师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三)遴选人数:共3名。其中专技岗位2名;工勤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发布遴选公告和计划
遴选公告和计划经师宗县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遴选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nsz.gov.cn/)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裁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与遴选单位为相同性质(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 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必须工作满 2 年及以上时间);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8.符合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2-05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三年《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式二份(附件3);
(6)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说明原件1份;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2份(附件4);
(8)审查报名资格时,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由审查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签名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名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中央、省扶贫方针政策、扶贫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业务素质,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人员本人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nsz.gov.cn/)公布。
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工龄长者(工龄计算到月)优先;若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职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若还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名以上人员组成,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报师宗县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遴选计划。
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若要自愿放弃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的书面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名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拟定遴选人员中有违规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宣布其结果无效或责令其纠正。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师宗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0874-5757051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组:0874-575662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51136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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