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6人公告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2019-07-25 11:16:38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乐职院通〔2018〕78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四川省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处的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市。学院是乐山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西部旅游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培育院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院设有新能源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旅游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体育系和基础公共课程部,开设文科、理科和工科所属专业39个,其中护理、硅材料制备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5万人。学院现占地面积800亩,拥有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已建成药物研究中心、乐山太阳能研究院、3D旅游纪念品研发中心三个研发基地,建有国内首家多晶硅仿真工厂、护理仿真医院、太阳能发电站、机械数控实训工厂、应用电子实训中心、旅游专业群实训中心等。


  二、招聘对象


  符合《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至2019年8月5日12:00前。


  2.报名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行政楼41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见附件),持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见附件),将信息表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招聘邮箱(lszyrsc@163.com;1281145559@qq.com)。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注明应聘岗位。


  4.联系电话:0833-2272644,13658186875(王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应于8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提交学院人事处进行复审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为专业(业务)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实行逐轮淘汰。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1.专业(业务)能力测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等方式(根据应聘系部的岗位需要,可增加技能考核或其他测试内容),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进行评估。


  2.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评估。


  招聘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每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考察相关材料交到学院人事处。


  学院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每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审核确认


  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及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人选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上报乐山市教育局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七)聘用


  经上级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学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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