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招聘辅警19人公告

来源:肃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2019-07-26 10:13:24
  2019年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肃州建设,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12名(男性)
 
  特巡警人员身份为分局聘用的合同制治安防控类勤务辅警,主要承担街面巡逻、接警处警、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任务。
 
  2、交通辅警7名(男性5名,女性2名)
 
  交通辅警身份为分局聘用的合同制交通安全管理类勤务辅警,主要承担交通疏导、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等任务。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4.具有酒泉市户籍;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
 
  8.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三、基本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通过微信、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地点: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三楼323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占总成绩的3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规、警纪、警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
 
  笔试答题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日。
 
  (四)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测试时间:2019年8月4日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1.自我介绍;2.随机抽考两道题。
 
  面试时间:2019年8月6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9年8月8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区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社区和村委会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微信、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审批后的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金”,工资待遇为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考核工资,个人承担的三金比例从实发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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