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市教育局选调教师23人公告
为全面提升湘乡教育,进一步补充完善我市教师队伍,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教师紧缺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调教师。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岗位
(一)选调数量:23名。
(二)选调岗位:初中、小学各学科专任教师。
二、选调对象
湘乡市市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级。
3.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资质
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5周岁。
四、选调方式
现场报名,采取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五、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8月5日至8月8日)
接受传真报名,传真号码:0731-56782118
(二)公布资格审查结果(8月9日)
(三)组织教学能力测试(8月14日)
组织符合条件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以折子课的形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选调人数时,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不低于70分)确定为体检对象;当报名人数大于选调人数时,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3人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人员
8月15日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8月17日)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8月20日起)
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情况 ,了解入选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八)拟选调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聘用对象符合《湘乡市关于龙城英才工程的实施意见》(湘党发〔2018〕23号)要求并被认定为龙城英才的,享受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十)分配原则
考察合格的选调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六、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
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202办公室(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桑枣村)。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湖南省湘乡市选调教师报名表》(需有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教育局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一寸免冠照2张。
以上资料,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审查档案时,应聘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按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联系人
彭老师 电话:0731-56782729
七、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湘乡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