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招聘35人公告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19-07-26 15:49:25
  2019年长乐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长乐区政府2019年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19年度区精神病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官网此处为空)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于现场报名时提供,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在职报考者同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2019 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报考,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于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8 月6日—8月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长乐区精神病医院五楼会议室(长乐区鹤上镇北山村公政西路8号-6,长乐社会福利中心内),联系电话:0591-28205018。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其他材料予以留底备案。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者,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三、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9月21日。
 
  3.笔试地点:长乐教师进修学校。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1.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者,其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前3天下午17:0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直接面试的考生,其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含免笔试、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的人选。
 
  2.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现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综合方面情况。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医院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0591-28205018  0591-62109958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
 
  2.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
 
  1.《2019年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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