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3人公告
德阳市森林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执法辅助岗位辅警2名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执法辅助岗位辅警需要轮班到派出所工作。
文职辅助岗位辅警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
(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法制与综合科(德阳市洮河路8号305室)。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3890245203 0838-2203255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士兵需带退伍证等证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主要考核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先后按照招录职位1:1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试标准执行。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8月7日,9:10—9:30分体能测试,10:00—11:00笔试,下午14:30—16:30面试,17:00—18:00心理素质测试。
(三)体检。根据折合总分排名按照招录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轮。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2、体检地点: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暂定于2019年8月8日(时间调整及其他相关事项以单位另行通知为准)。
(四)考察与公示。
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已面试考生。
(五)聘用和岗前培训。考察和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最低工作期限不少于1年;
2、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
3、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人员实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工资福利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经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五、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德阳市森林公安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