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切实提高我场人才发展质量,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州党办发〔2017〕7号)精神,经黔西南州委编办批准,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为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进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及职位
具体详见《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国范围内2019届(含)及历届全日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具体详见《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4. 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 45周岁( 1974 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具备本次引进职位需求条件的(详见附件: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6.引进聘用到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工作后,须在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服务满5年(5年内申请调离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或申请辞职的,视为违约,并履行违约责任,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曾受党政纪(含在高校、企业)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8.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等情形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此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现场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
(5)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告意见。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如有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在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素质等能力。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照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人选。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13日14:30。
2.面试地点: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会议室
3.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8:00—下午18:00)
4. 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兴义市丰都街道办兴天公路6号,丰都派出所往下100米)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与体检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纳入作为体检的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必须在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党委按程序上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
1.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或辞职,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将不诚信等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2.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待遇
此次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省和黔西南州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3.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3127220(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
0859 -3127308(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森管科)
联 系 人:唐明书(13985095094)
监督电话:13985395098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
附件2: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