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招聘新教师31人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7-30 09:24:33

  东海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东海县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东海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分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8-87800730。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东海县教育局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dhjy.hs620.cn)。报名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18-87800730)。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8月3日9∶00- 8月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3日9∶00-8月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8月3日-8月9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8月3日- 8月10日每天的09:00-16:00。


  5.缴费时间:2019年8月3日9∶00- 8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同时上传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公布。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8月20日到东海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18-87800730)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 8月14日9∶00至8月15日22∶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18-87800730)。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东海县教育局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lygdhjy.com/)和招聘报名处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海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lygdhjy.com/)和招聘报名处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教育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岗位见《分配表》。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东海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800730。


  九、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东海县2019年第二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


  东海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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