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用雇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07-30 10:15:13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公开招用雇员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公开招用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工作,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雇员4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招用雇员4名,职位均为执法辅助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刻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并具有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截止至2019年8月5日)。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至2019年8月5日)。
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按工作实际进行基层一线工作,有夜间执法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7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沙园中路27号)。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将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招考环节。报考者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减少实际招录名额。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总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比例为4:6,同分情况下以面试成绩优先。
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建议修改为1] 等内容(辅助执法类)。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五)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
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个工作日内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八)公示、招用。
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人员空额情况可在2020年7月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用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 本招用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1986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监督电话:020-82759566。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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