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兰州文理学院招聘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近期引进编制外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
5、我校首次聘用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列表及招聘条件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聘用人员薪酬税前4000元/月,个人税款由学校在应发放薪酬中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学校负责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统一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于2019年7月27日08:00至8月2日18:00通过学校人事处邮箱报名(lzwlxygkzp@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
2、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2019年8月3日,请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兰州文理学院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硕士学习成绩单要有所在院校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6张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
(6)填写完整的《2019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7)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五、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考题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能力,包括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2019年引进编制外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构成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
3、体检: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我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通过考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
6、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兰州文理学院编制外和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1、编制外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岗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不转移人事档案和其他关系。
2、聘用人员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或管理兼技术岗位,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攻读学历、学位的,或者报名参加本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luas.edu.cn/)
联系人:赵中锋 卢明
联系电话:0931-8685665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兰州文理学院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