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绍兴嵊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2人公告

来源:嵊州市委党校 2019-07-31 08:55:32
  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告


  为满足干部教育事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2名。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6.我市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2019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市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委培生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笔试、试讲(含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9日17时截止,逾期报名视作无效(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表》(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市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委培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19年7月30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


  4.已发表论文或毕业论文、相关荣誉证书等。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zdx83110980@163.com,(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专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由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负责。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初审资格符合情况将以电话并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9年8月12日15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2号楼102室(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求是路1号)。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试讲(含面试)


  考试由笔试和试讲(含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由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考试程序:采取先笔试后试讲(含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讲(含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6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含面试)对象;出现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试讲(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试讲(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试讲(含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计算。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在聘用名单公示之前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9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


  4.应聘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由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提供。


  5.本次招聘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575-83012235)。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招聘单位(李老师:0575-83110980)。


  6.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嵊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官网(http://swdx.szzj.gov.cn)全程发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


  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表


  中共嵊州市委员会党校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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