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5人公告
来源: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31 10:47:31
2019年坡头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19年坡头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五年一贯制师范类专科起点已获本科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对象含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有良好的教师气质。
2、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备相应或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或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或查处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和坡头区教育信息网版块(http://jy.ptq.gov.cn/PTQJYJ/)进入“湛江市坡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jptjyzp)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0日至8月21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用于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2019年8月19日至20日到坡头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组织。由坡头区公职(在编)人员补充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低于岗位需求1:3的比例数,则该岗位不招考(报考中小学校的研究生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岗位除外)。
(四)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要求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和坡头区教育信息网版块(http://jy.ptq.gov.cn/PTQJYJ/)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试讲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得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岗位1:1的比例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则由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坡头区教育局信息网版块(http://www.ptjyw.cn/)公布成绩。
五、签订协议书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坡头区教育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未满5年者,不得申请调出区外。不签订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察考核。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教育信息网版块、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坡头区公职(在编)人员补充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类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3951719(区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3950868(区人社局)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教育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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