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河口区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5人公告

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 2019-07-31 13:20:01

  河口区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公告


  根据基层村级防疫员变动情况,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从事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疫情测报、产地检疫协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户籍,遵纪守法。


  (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能够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基层动物卫生安全监管等工作。


  (四)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畜牧兽医资格证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未有违法犯罪劣迹或没有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


  (六)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综合岗位:5人。其中新户镇2名;河口街道2名;孤岛镇1名,应聘人员按镇街招聘岗位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9日。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口采油二矿对面)。


  3、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4、报名费100元。


  (二)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25%,畜牧方面专业知识75%)。


  2、面试: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3、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4、若报名人数不足,简化考试程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及聘用


  考察合格,入闱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用工手续,经培训后正式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四、管理方式与薪酬待遇


  (一)符合条件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与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工资2350元/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二)合同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情况,重新确定聘用关系,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996817,8666728。本次招聘有关公告、公示均在东营振河人才网和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网上公布。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dhekou.gov.cn


  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口区基层动物卫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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