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西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符合招聘范围要求,户籍认定时间以2019年 7月31日前为准;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9日至2001年8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2019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八)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现役军人;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县聘用期内的特岗教师及本县2019年新招聘的特岗教师;
9.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泸溪县明德小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察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名时,须事先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学科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8月14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于8月13日到泸溪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
(五)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试教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不得自行报考公务员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
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43-4260132
附件:
1.2019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