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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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8月5日~8月13日)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学校用人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规定,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公开招聘6名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中心学校,共6个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告中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称《岗位表》)。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中心学校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字)。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可参加本次招聘,报考时须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8月13日。对于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三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根据国家、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至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符合加分条件的三项目人员,应下载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送县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报考时一并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公示(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落实加分政策。
(五)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2、“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关于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后,通过中国大洪山网站公示。
(七)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到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中心学校领取准考证(联系人:夏校长13277602886,赵校长13297277296)。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曾都区城区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一并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依据学段、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报考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两科一场进行)。
3、笔试地点:曾都一中。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中国大洪山网站(www.dhs.gov.cn)发布。考生也可以向长岗镇中心学校咨询。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教育局和长岗镇中心学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中国大洪山网站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长岗镇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七、成绩权重
(一)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项目人员”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二)考生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负责。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需咨询的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联系,咨询电话:0722-4832862。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长岗镇中心学校0722-483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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