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张家界市委政研室编辑部引进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张家界人才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办发〔2019〕10号)、《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张人才办通〔20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张家界市委政研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张家界通讯》编辑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张家界通讯》编辑部工作人员1名,纳入所辖二级机构《张家界通讯》编辑部事业编制管理,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9年张家界市委政研室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张家界市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市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市外人才的界定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红星网:
(http://redstar.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zjj.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报名时应当填写《张家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地点为张家界市委政研室办公室,地址:永定区教场路252号市委二号办公楼111室。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本人在现场进行,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张家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核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B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下同)直接进入体检程序,资格审查合格的C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外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下同)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测试专业能力。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19日9:00-17:00,地点设在张家界市委政研室会议室。
2.面试形式:面谈,即根据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通过考评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6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程序。
(四)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察程序。
由张家界市委政研室组织,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引进B类人才须进行专业考核,由张家界市委政研室组建考核小组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并作出结论。
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张家界市委政研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委政研室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市委政研室填写《张家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报市委人才办认定后,办理聘用(入编)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自暂缓做出引进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引进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引进待遇按《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本次公告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1.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市委政研室办公室:0744-8222603
2.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0744-8220397
五、本次引进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中共张家界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张家界市委政研室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