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茂名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来源:茂名国家高新区政务网 2019-08-05 11:11:04
  茂名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18-35周岁,(具体详见岗位表)。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8月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08:30至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 https://61.146.233.115:805,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至8月22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到茂名高新区党政办(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http://www.mmht.gov.cn/)。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茂名高新区党政办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告。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 ⑧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国家高新区网站。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错过打印面试通知书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联系电话:0668—2158091(茂名高新区党政办)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利用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聘,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获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5.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茂名高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茂名高新区党政办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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