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尾工作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工作,加强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普查工作人员,3名镇专职统计员。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普查工作人员4名。
(二)镇专职统计员3名,其中:文地镇1名,东平镇1名,松旺镇1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统计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会计与审计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建类、水利类。
3.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5日—1994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普查工作人员的,博白县城可解决住房的优先。
5.应聘镇专职统计员的,本镇人员优先录用。
6.特别优秀的可择优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至18:00,双休日不办理报名业务)。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应聘者到博白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广西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69号县政府大楼5楼,联系电话:0775-8222249。
(三)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现场填写《博白县统计局统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如有驾驶证提供驾驶证),以上所提供的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四)资格审查:由博白县统计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体检要求:由应聘者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五、招聘程序
2019年8月31日前,由劳务公司协助博白县统计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的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1个月)。
六、用工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普查工作人员和镇专职统计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即确定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聘用单位从事统计岗位工作,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其中,镇专职统计员续聘日期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七、招聘待遇
(一)普查工作人员月工资及社保待遇2800元,镇专职统计员月工资及社保待遇2500元,以上待遇均含个人、单位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服务费。
(二)劳务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并为聘用人员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手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博白县统计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