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教师20人公告

来源: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8-05 15:17:31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师队伍健康成长和合理有序流动,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岗位及名额


  面向通辽市公开选调教师20名。其中,中学数学教师2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中学政治教师1名,中学音乐教师2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中学体育教师1名,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5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3名。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通辽市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中小学教师。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职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7.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获得中教一级或小教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获得旗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9.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处于立案审查或侦查期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新录用试用期内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在本次选调范围之内。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单位综合鉴定》(一式一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费70元/人。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由发文单位或存档单位盖章有效)。


  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选调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工作部(创业大厦20楼2001室)


  报名咨询电话:0475--862583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工作部负责。


  (三)试讲(说课)


  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全部进入试讲(说课)环节。内容为中小学学段现行人教版教材,试讲题目由报名者提前20分钟现场抽题,按规定时间进入试讲,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综合考察试讲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2.现场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的,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工作部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试讲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办理调转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正式调转手续。


  四、取消资格


  1.报名阶段恶意虚填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不予调转;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转;


  3.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4.拟选调人员在办理调转手续后放弃选调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1.在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适用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选调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及选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开发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单位综合鉴定


  附件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中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工作部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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