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沭县公益性岗位招聘20人公告

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9-08-06 09:41:45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扶持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建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临沭县户籍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生活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等);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在30周岁(1989年8月1日之前出生)至45周岁(197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之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方法步骤


  聘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2号窗口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步骤分两步进行:


  1、县政务中心三楼83号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群体认定,失业登记须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解除合同原件;困难群体认定按下列之一提交材料: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家庭其他劳动年龄内成员无业或失业证明;家庭生活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提供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小区居委会家庭生活困难证明;低保家庭成员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按照县级扶贫部门农村贫困人口信息查询确认。咨询电话:2131070。


  2、县政务中心三楼82号窗口进行报名登记,须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咨询电话:2131070、2131215。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5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就业困难登记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高者优先。对因体检、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单位研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个月。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后2000元/月执行。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


  附件2、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沭县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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