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招聘7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单位科研工作需求,根据《湖北省农业科学院自主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鄂农科办〔2018〕44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2019年度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度拟编外聘用7名科研助理。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2019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com)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各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接受报名及岗位信息咨询电话:
027-87107996(经济林果课题组 孙老师)
027-87770836(猕猴桃课题组 陈老师)
027-87770853(柑橘课题组 吴老师)
027-87770838 13871470415(特色果课题组 龚老师)
027-87770279(后勤服务中心 田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9年6月30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由招聘岗位课题组负责,所需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业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考核
(一)笔试
本次自主招聘科研助理原则上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招聘岗位课题组(部门)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总成绩
根据我所农业科研单位属性,自主招聘考试侧重对考生专业素养的考察,决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据自主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岗位课题组(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南湖科技大楼一楼大厅分批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自主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自主聘用人员备案审批表》,按程序办理报备和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后,由我单位补充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保密承诺及待遇等。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2019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