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州茶陵县事业单位选调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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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8月14日-16日)
2019年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七天。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并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选调岗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
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1-25216553;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附件:
1、2019年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表.xls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