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邢台南和县民政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6人公告

来源:南和县人民政府 2019-08-06 17:18:01
  南和县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公告
 
  根据邢台市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邢民[2019]38号)文件要求,报经南和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采取向“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服务人员26名(8个乡镇配备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20人:和阳镇、贾宋镇分别3人,郝桥镇4人,其余5个乡分别2人;县敬老院配备服务人员6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委托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微机。
 
  5、南和本地户口。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录用。
 
  (二)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县敬老院配备服务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以上学历(包括职高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南和本地户口。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三)其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政治上可靠,热爱社会救助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1、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3、3个月的试用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民政局及所在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六、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连续一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政审、选岗、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8月3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4日至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祥和路118号(原西环路移动公司对过);联系电话:15031938828。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南和县基层社会救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3)报名费100元。
 
  4、2019年8月8日持身份证到博远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
 
  1、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9年8月20日。
 
  (六)政审
 
  2019年8月22日—23日,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有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报考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采取摘牌的方式依次选择岗位;拟聘用的敬老院配备服务人员不再选岗。
 
  2019年8月25日,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政审、选岗情况同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同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共三年)。
 
  (八)岗前培训
 
  2019年9月1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八、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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