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聘18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8-07 10:33:55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1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wm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6时)。


  2.报名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术交流中心8215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其他相关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8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请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学院组织人事处82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9年8月21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岗位(专业带头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1-4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综合素养,通过试教考核其教学能力。


  (2)应聘5-13岗位:采取试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学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3)应聘1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态度等。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通知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131714(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131715(学院纪检监审处)


  附件1: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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