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新丰县委办公室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2人公告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2019-08-08 10:31:35
  中共新丰县委办公室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新丰县委办公室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2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2人,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县委办公室内务和后勤服务;协助县委办公室内设股(室)开展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无任何犯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9年8月14日止);
 
  4.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在职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掌握电脑办公系统一般技能技巧;
 
  6.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
 
  7.相同条件下,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有办公室文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上午12时止(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新丰县委办公室文电法规室(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政府大院办公楼3楼),联系电话:0751-2255234,联系人:谭贤怡。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有办公室文员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需提供本人党员手册或所在党支部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最高按1:4的比例择优通过资格审查(以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办公室文员工作经历时间等进行择优选择)。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办公室文员工作时间进行择优排序)。体检按事业单位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资待遇
 
  按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的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
 
  四、其他
 
  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附件:中共新丰县委办公室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新丰县委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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