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滨州惠民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教师50人简章
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为我县公办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0名。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
5.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控制总量管理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6:00
初审时间:2019年8月15日11:00-8月18日12:00
查询及缴费时间:2019年8月15日11:00-8月18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请详细填写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及任教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岗位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8月18日17:00前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8月22日9:00—8月25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下载打印《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9年8月18日12: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科(地址: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减免手续时,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减少的计划依次增加到同类别中报名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若A01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将核减的计划增加到B01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8月25日9:30。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9:00—11:00。
笔试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教师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除出具《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报考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报学段、学科)两张外,还应提供材料如下: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8月15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提交户口薄。报考A01岗位的须提供一级教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面试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1.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试讲满分为5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弹唱或现场编舞,简笔画满分为30分(自带画板及用品),弹唱或现场编舞(考生二选一)满分为20分。试讲、弹唱(或现场编舞)测试时间共计10分钟,简笔画为20分钟。
2.试讲用教材:幼儿园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察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初审,重点初审“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县(市、省)域间调动手续。
十、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5351474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543-5321482 8197032
附件1.《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岗位表》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