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阿拉善策克口岸蒙医医院招聘14人简章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策克口岸蒙医医院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确保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投入运作,解决策克口岸蒙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加强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充实人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民族西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盟、党工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开展蒙医临床、医疗、预防保健、急诊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康复治疗;开展蒙、西医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疾病的诊治工作;完成策克口岸党工委、管委会、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策克口岸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双向选择、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统筹兼顾,灵活高效的原则。
(五)坚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为确保策克口岸蒙医医院投入运作,计划先行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考察考核方式择优录用,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1.所有招聘人员均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2.对应聘人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察考核择优录用。
3.通过考察考核确定招聘的人员须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其他专业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3.护理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年龄原则在55周岁及以下(1964年8月4日以后出生);以个人身份证信息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公立医疗机构从业经历及实际能力者优先录用;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且期限未满的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中国·额济纳”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本人)直接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驻额济纳旗联络处(原国税局4楼)
联系人:肖建明 联系电话:13948033470
联系人:白 雪 联系电话:13134831859
2.电子邮箱报名:ckkashswj@126.com
3.报名时间:2019年 8月12日至2019年8月18日(共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30-18:30。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注:不能同时报考额济纳旗和策克口岸)。报名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聘人员必须按职位表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填写《报名表》。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等)。
6.应聘人员须对简历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测试、聘用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书、近期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获奖情况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蓝底照片4张,档案袋1个。
④具有公立医疗机构专业从业经历者,需提供相应公立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⑤报名人员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在人社、招办的指导下,根据简历接收情况和岗位需要进行简历和资格审查,根据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综合因素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2.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拟定为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提供材料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四)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通过专业知识问答及技能测试等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履行工作职责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等。招聘专家评议组要以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资格证书取得情况综合评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需求人数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1.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分值占比
①专业知识问答分值占比45分;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40分;
③综合印象分分值占比15分。
2.应聘人员加分项目
①医疗专业(蒙医等临床专业)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证、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加4分,取得执业医师证者加8分,按单项最高分加分,不累加。
②医技专业(检验、药学、影像、康复技师等专业)取得技术资格证的加4分。
3.总成绩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总成绩在“中国·额济纳”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媒体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拟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考核工作由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及原单位是否存在人事、财务、服务协议期等纠纷情况。
5.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可进行依次递补和调剂。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拟招聘人选在“中国·额济纳”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薪酬及其他优惠政策
1.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并在干部任用、人才流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优惠政策:
一经录用的聘用人员可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夫妻可单独安排住房)。给予日常伙食补助。
六、组织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对有下列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用人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0483—6520906
监督电话:1.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0483—6520906
2.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0483-6520306
附件1.策克口岸经济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策克口岸经济发区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备案制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