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临汾公益性岗位招聘33人公告
由于近期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较多,急需补充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申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 号)要求,现将以上三个单位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注: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或公益性岗位退出不足1年的,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
报名地点:临汾市中大街二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唐尧大酒店)一层人力资源大厅2-4号窗口。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4、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7、《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附表2)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三、待遇标准
此次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160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专业相符。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用计划3:1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招用工作。招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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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