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关于2017年度严控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编〔2017〕49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与师资队伍实际规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附属医院简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门诊创建于2019年,隶属于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占地面积872平方米,配备国际一线设备。为在牙科诊治中做到“专业、专注、专攻”,设立有分诊室一间、普通诊室三间、VIP诊室三间、特设儿科诊室二间、种植手术室一间、CT室、口腔颌面曲面体层室、数字牙片室、标准化消毒流程间、观察室一间、技工室两间。满足客户全方位、舒适化的口腔治疗需求,是一家集教学、医疗、预防保健及科研为一体的教学型门诊,其不仅肩负着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同时,还肩负着培养临床人才的职责,门诊以“待客如亲、尊爱至诚”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口腔消费者提供360度管家式诊疗服务,开展就诊预约服务,建立个性化诊疗档案,专家会诊和亲访服务,为广大牙病患者带来足不出户的国际标准诊疗服务,传递爱、温暖、关护和帮助。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本次招聘岗位为学校附属口腔门诊收费员岗位。应聘人员学习经历中,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学历(不含联合办学(二批B及以下批次)、专升本、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6.应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需具有一年及以上财务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7.男性、中共党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优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及工作的安排和调整。本次为口腔门诊收费员岗位招聘,实施校内定岗,入职后不再进行岗位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14:00至2019年8月15日14: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阿城校区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压缩包(邮件和压缩包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hljhgzrsc@126.com。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hgzrsc@126.com)的回复为准。时间截止报名结束后,请耐心等待。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1寸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生活照或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3.招聘比例。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放宽条件。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应聘人员报名邮箱进行回复。
2.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反正面打印并签字)。
(2)全部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到证(派遣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并在录用后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此外,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封面、目录以及正文页)。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原则上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拟聘岗位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各拟聘岗位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时间、地点以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将会提前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采用合同制,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具备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联系人:路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18646261441
报名电子邮箱:hljhgzrsc@126.com
举报电话:(0451)87064098(校纪检监察室)
六、本公告由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