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干部8人公告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13 08:18:52
2019年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干部调配管理工作,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聘事业干部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计算机岗位1名(男)
(二)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计算机岗位1名(女)
(三)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3名(男)
(四)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3名(女)
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均为管理人员,选聘人员无论调入前担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调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后,职务只能确定为九级管理人员,执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
二、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一定的写作、协调、服务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热爱退役军人服务事业;
8、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干部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具体服务项目期限且服务项目期限未满人员。
4、在乡镇基层工作不满五年人员;
5、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名者;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在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宏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至1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芒市胞波路60号)。
各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l:3。如果报考人数未达到计划选聘岗位数3倍的,选聘岗位将进行裁减。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干部报名登记表》,签订《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考诚信承诺书》。登记表和承诺书的样本可从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hrs.dh.gov.cn)、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gov.cn/tyjr/Web/index.aspx)下载。
3、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内容包括个人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单位意见及单位盖章、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录用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有档案管理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④《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干部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⑥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综合理论知识,以行政能力测试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写作能力掌握的程度,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时间:
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另行通过网络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hrs.dh.gov.cn)、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www.dh.gov.cn/tyjr/Web/index.aspx)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考核
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主要对拟选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征求所在单位、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确定选聘人选及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报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一)选聘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州级相关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2110187/2122111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100919(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