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招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经办水平,加强社会保险服务经办队伍建设,经研究,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对其在人社系统内的岗位调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统一筛选、统一面试等方式公开招聘。
(一)报名
1.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从简章中下载《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的《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学信网上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lzsbjrsk@163.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岗位1)。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 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原因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报名应聘不收任何费用。
3.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 8月19日至8月21日
(二)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人选根据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文化结构、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通过初审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用人单位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复审时,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前述资格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有人员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按实际通过复审的人数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结合岗位要求和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与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2—2820030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8楼
电子邮箱:lzsbjrsk@163.com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8月12日